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保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保山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及保山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外国语学院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组
组长:兰娟、赵建民、林云、袁薇薇
组员:陈薇、谢晓倩、2023级相关班级班主任、2024级相关班级班主任
二、转专业对象
(一)第二次转专业对象:2023级本科学生。
(二)第一次转专业对象:2024级本科学生。
三、各专业拟接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英语(师范)专业:6人
商务英语专业:1人
缅甸语专业:1人
四、允许转专业情况
1. 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或者不满足本专业学习要求,但尚可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3.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拟转入学院应优先考虑。
五、不允许转专业情况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三校生、补录学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
3. 高考录取为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等,后申请不同科类之间跨类转专业的。
4.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 应予退学的。
6.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六、转专业程序办理
(一)外国语学院有转专业意向学生申请程序
1.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保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经学院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该项工作在5月12日前完成。
3. 经学院审查同意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报到学生人数的10%以内。
4. 若该专业申请转专业的人数较多,原则上按学生智育成绩排名而定,特殊原因除外。
(二)学院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送交拟转入学院,该项工作在5月15日完成。
(三)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学院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签署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后,将转专业学生的材料报至教务处,该项工作在5月21日完成。
(四)外国语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2025年5月19日
考核地点:树蕙楼203
考核内容: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及面试
提交材料:1. 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2. 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及班级排名; 3. 获奖情况; 4. 其他证明适合转专业的材料
(五)教务处汇总审核转专业学生信息,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转专业结果,公示完成后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按文件要求将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该项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
(六)新学期开始后,同意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报到。学生原所在学院与转入学院做好学生管理交接工作,转入学院在学生报到后2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
七、注意事项
1.对弄虚作假、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 学生须认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批评。
2.学院需认真审核,并充分考虑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情况和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确保学生能补修相关课程。例如:转入专业新学期停招,一律不允许学生转入。
3. 同意转专业的学生需在原专业完成本学期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在学校通知开始选课时,转专业学生需联系转入学院秘书老师,在秘书老师指导下完成新专业选课任务。
4. 转专业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允许转入同年级或低年级。因转出与转入专业课程设置差异较大,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却有困难,建议编下一级修读转入专业。转专业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课程安排时间,按要求修读完相应课程。凡未修读的通识必修课或专业必修课应补修;已修读的同类课程成绩合格的可申请免修,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承认其所得学分。
5. 请学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问题,请到树蕙楼211办公室进行咨询。
外国语学院
2025年4月23日